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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模擬槍(市面泛稱操作槍)流程懶人包

  • 發布日期:109-12-01 12:00
  • 單位:警政署

報備期限:109年6月12日~109年12月11日

民眾所攜帶物品:操作槍、身分證明文件
至戶籍所在地之警察局或警察分局辦理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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