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有關鏡週刊報導「30台男遭詐婚移民署成幫兇」移民署說明

  • 發布日期:108-03-04 12:59
  • 單位:移民署

針對鏡週刊108年3月4日報導,多位民眾透過移民署許可的跨國婚媒協會帶至大陸或越南娶妻來臺後都落跑,涉嫌詐騙行為等情事,移民署表示,對經許可的婚媒協會均依法管理並進行業務檢查及服務品質評鑑等輔導措施,也會主動查察違法情事,以保障民眾權益。

依移民法規定,跨國婚媒不得為營業項目、不得要求期約報酬及不得廣告,另依「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婚媒團體如有該辦法第22條情形之一者將廢止許可並註銷許可證,以維護民眾權益。經查報導所提台灣環亞及中華民國心心相印兩協會及台灣亞太協會,已分別於107年10月17日及105年8月5日遭本署廢止從事婚媒許可並註銷許可證,並於本署網站公告周知。

移民署統計98年至107年裁處違法跨國(境)婚姻媒合案件511件,裁罰金額7,484萬元,顯示該署積極查處違法的決心,其中違反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而要求或期約報酬占47.5%(243件)、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占45.6%(233件)、協會違反移民法未經許可從事或未善盡查證占5.5%(28件)、公司商號違法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為1.4%(7件)。另移民署刻正進行修法作業,針對報導所指違法經廢止許可,又籌組立案社團法人並申請從事婚媒者,已研議防弊汰劣條款。對於民眾的訴求移民署不會坐視不管,會對有問題、有疑慮的協會依法查察、開罰。

移民署提醒有意組成跨國(境)婚姻家庭的民眾,勿輕易相信網路廣告,同時呼籲提供婚媒服務者,切勿以身試法,移民署將加強查察強度以維法紀,並保障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