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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級疫情警戒延長至110年10月18日,殯葬場所防疫規範再鬆綁。

  • 發布單位:民政司
  • 資料來源:內政部民政司

考量國內疫情目前已趨緩且穩定控制,自110年10月5日起放寬部分殯葬場所防疫管制措施 。殯葬設施方面,維持開放公祭,各地方殯儀館管理單位依場所空間容留人數,訂定設施人數管制總量,並按各廳室大小公告容留人數上限,室內至少以每人2.25平方公尺計算,如於室外開放空間辦理者,容留人數以每人1平方公尺計算。骨灰(骸)存放設施部分亦依場所容留人數訂定管制總量。

殯葬場所防疫管制措施詳如下方連結,歡迎下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特定區域實施較嚴格之防疫措施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