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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衣充實汰換 中央地方齊努力

  • 發布日期:108-10-05 17:30
  • 單位:新聞傳播科

報載中部地區某縣市消防衣褲有的人一穿就是7、8年,變得整片棉絮破損外露。目前國內消防衣最低使用年限為3年,可依實際防護效能或損壞情形,延後或按規定程序提前辦理報廢,消防衣係屬個人防護及消耗性裝備,其汰換維護屬地方政府的權責,至於有關消防衣維護管理及汰換本署訂有相關作業規範。

消防署要求各縣市消防局持續推動消防衣充實精進,除了部分縣市考量勤務繁重程度、偏遠地區採逐步配置2套消防衣,另有部分縣市暫不規畫配置2套消防衣外,目前國內消防人員有2套消防衣比例,108年已提升至53.4%。

消防衣充實汰換  中央地方齊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