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對上述謠言澄清如下:
一、國道公路警察局不會在固定地點執行臨檢,多是遇案攔查,並檢視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方予開罰,並無每天臨檢開罰的情形。
二、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小客車駕駛人和乘客未繫安全帶,一人未繫安全帶是罰3000元、二人以上是罰4500元。
三、國道公路警察局解釋,過去因後座沒繫安全帶,車禍時遭拋飛傷亡的案例時有所聞,警方取締也是關心國人,希望能確保民眾的安全,呼籲大家,上車時只要多一個小動作,就能保您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