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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聯盟陳情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挨餓一情 移民署澄清說明

  • 發布日期:108-03-06 00:00
  • 單位:移民署

移工聯盟反映臨時收容所有受收容人沒錢吃飯挨餓之情事,要求政府支付所有受收容人之伙食費。

移民署調查發現並無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挨餓之情況,實務上該署對於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如無力支付伙食費者,或由善心店家(人士)提供愛心便當,或由同仁協助支付伙食費或提供膳食,或由公務預算支付伙食費,並無讓受收容人無錢挨餓之情況。

依現行法令規定,原則上由受收容人自行支付伙食費,無力負擔者,由就業安定基金墊付後,向應負擔者追討費用,或由公務預算支應。但為避免發生臨時受收容人沒錢而需向其他受收容人借錢,移民署已要求各專勤隊,對於受收容人入所前,清查當事人財物,若當事人無財力支付伙食費者,一律由就業安定基金墊付後,向應負擔者追討費用,或由公務預算支應,不得有讓受收容人借錢吃飯,或因沒錢隱忍挨餓之情況。

移民署秉持保障受收容人人權的精神,提供受收容人膳食,以維護其基本飲食權益,並依就業服務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伙食費用收繳及核銷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