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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隊活動與培力訓練補助鐘點費不同,移民署回應說明

  • 發布日期:107-09-17 12:30
  • 單位:移民署

  依據審查原則 公平審理

  長年以來民間團體和政府共同攜手推動新住民照顧服務業務,無論是家庭照顧,或為人力資源培訓,群策群力,共同打造友善移民社會。新住民發展基金(下稱本基金)107年度補助屏東縣好好婦女權益發展協會辦理「屏東縣無國界夏令營」,補助金額新臺幣(下同)22萬4,200元。該計畫為4週連續性之夏令營,活動內容為體適能遊戲、認識飲食文化及手工編織等課程,對象為國小新住民子女學童,係提供結合趣味性、安全性及教育性營隊,引領學員能在假期中汲取新知及擴展人際關係之育樂營性質。

  該計畫因非為專業性活動,與本基金審查一般性學習類課程、創新服務及亮點計畫培力,如義剪、老人送餐、新住民多元文化學習及說故事服務團等課程,所適用授課鐘點費為每節課補助800元不同,爰本基金管理會參考教育部「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本基金申請補助經費基準相關規定及申請單位計畫內容、執行能力,並依審查原則,撙節開支,經本基金管理會委員綜合考量衡酌,核給授課鐘點費260元,107年度民間團體申請是類計畫,均就此基準審查核定。

  整合資源 公私協力

  本基金係為推動整體新住民與其子女及家庭照顧輔導服務,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共同推動新住民業務而設置。爰對申請補助單位於辦理活動時挹注部份資源,非全額補助,屬公益性質,非為營利取向,受補助單位如有核定經費不足時尚需以自籌支應,始能發揮民間與政府公私協力之精神。

  未來本基金將適時滾動修正支出用途及補助項目,並就學習類及夏令營隊等補助,蒐整相關部會支給基準加以研修,俾符實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