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籍法第6條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有殊勳於中華民國者,得申請歸化,經行政院核准後,由內政部許可。另同法第9條規定,有殊勳於我國,申請歸化無須喪失原有國籍。
依統計資料,我國近6年殊勳歸化人數總計95人。以年度別統計,106年為37人,107年18人,108年14人,109年9人,110年7人,111年10人;以性別統計,男性為71人,女性為24人;男女比3:1,顯見男女申請殊勳歸化者以男性為主。另以國家別而言,以美國籍37人最多,其次為義大利及瑞士,整體來看,申請殊勳歸化者之原屬國主要為歐美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