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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範機關保有之民眾個資被詐騙洩漏情事,確保資訊安全。

  • 發布單位:政風處

為避免機關同仁因疏忽不慎而擔負行政、民事或刑事責任,請機關同仁審慎處理、利用所保管個人資料,並協調業管或資訊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條規定,落實資料庫安全維護措施及定期稽核相關作為,以確保資訊安全;歡迎點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