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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包輸入豬肉產品 最高可罰100萬

  • 發布日期:111-05-20 16:42
  • 單位:移民署

請民眾勿購買或以國際快遞郵包寄送不明來源肉製品來臺,避免受罰。自111年5月20日起,查獲自發生非洲豬瘟疫區夾帶豬肉製品之國際郵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罰收件人,第1次違規者裁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以上違規者即裁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