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第36週內政統計通報(115年1-6月詐欺案件較上年同期減少1萬9,469件(-19.3%))

  • 發布日期:115-09-07 10:00
  • 單位:統計處

◎115年1-6月詐欺案件發生數計8萬1,407件,較上年同期減少1萬9,469件(-19.3%),主因「投資詐欺」減少1萬9,803件(-53.2%)。

◎同期「假網路拍賣(購物)」增加1萬65件(+74.6%),成為最主要詐欺手法,受騙者分占詐欺被害男、女性24.2%及32.5%,且為59歲以下被害人被詐騙主因;60歲以上被詐騙者則以「投資詐欺」最多。

◎115年第2季詐欺案件財損金額較上年同季減少108.1億元(-35.8%),呈逐季下降趨勢。

行政院於112年上半年推動修正「打詐5法」,113年7月完成「打詐新4法」立法程序,113年11月核定通過「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版」,從「識詐、堵詐、防詐、阻詐、懲詐」5大面向積極打詐,整合各部會力量,強化截堵技術與健全法律制度,以減少詐騙受害案件。警方持續透過媒體通路,分齡分眾進行防詐宣導,並聯合金融機構針對投資族群精準投放宣導資訊,強化全民識詐知能。茲就115年1-6月詐欺案件概況簡析如下:

一、115年1-6月詐欺案件概況

(一)詐欺案件發生數呈減少現象:

115年1-6月(以下稱本期)詐欺案件發生數8萬1,407件,較114年1-6月(以下稱上年同期)減少1萬9,469件(-19.3%);本期詐欺案件破獲數5萬9,747件,較上年同期減少1萬2,359件(-17.1%)。

(二)詐欺犯罪方法以「假網路拍賣(購物)」件數較上年同期增加最多:

本期詐欺案件發生數按犯罪方法分,以「假網路拍賣(購物)」2萬3,565件(占28.9%)最多,「投資詐欺」1萬7,431件(占21.4%)及「一般購物詐欺(偽稱買賣)」8,766件(占10.8%)次之;與上年同期比較,以「假網路拍賣(購物)」增加1萬65件(+74.6%)最多,「投資詐欺」則減少1萬9,803件(-53.2%)。

二、115年1-6月詐欺案件嫌疑人及被害人按性別分

(一)詐欺嫌疑犯男性占6成2:

本期詐欺案件嫌疑犯計5萬107人,較上年同期減少6,216人(-11.0%);其中男性3萬1,040人(占61.9%),多於女性。

(二)詐欺案件被害人男、女性皆以「假網路拍賣(購物)」占比最高:

本期詐欺案件被害人計8萬2,004人,較上年同期減少2萬258人(-19.8%),其中女性4萬3,512人(占53.1%)略多於男性;本期詐欺案件前10大被詐騙手法按性別分,男、女性被害人皆以「假網路拍賣(購物)」占比最高,分占24.2%、32.5%。觀察男、女性被詐騙手法,前3序位皆為「假網路拍賣(購物)」、「投資詐欺」及「一般購物詐欺(偽稱買賣)」,顯示購物類、投資類詐財手法滲透率較高。

三、115年1-6月詐欺案件嫌疑犯及被害人按年齡別分

(一)詐欺嫌疑犯以「65歲以上」較上年同期增加最多:

本期詐欺案件嫌疑犯50歲以上者均較上年同期增加,其中以「65歲以上」嫌疑犯增加837人(+46.2%)最多,「60-64歲」增加402人(+27.2%)次之;嫌疑犯49歲以下者均減少,其中以「18-23歲」減少3,956人(-34.8%)最多,「24-29歲」減少2,540人(-23.5%)次之。

(二)詐欺被害人全年齡別皆較上年同期減少:

本期詐欺案件被害人與上年同期比較,各年齡層人數皆減少,以「18-23歲」被害人減少5,542人(-33.2%)最多,「24-29歲」減少5,389人(-32.1%)次之。

(三)不同年齡層間,主要被詐騙手法有所不同:

本期詐欺案件主要被詐騙手法按年齡別分,59歲以下年齡層之被害人皆以「假網路拍賣(購物)」占比最高;60歲以上各年齡層被害人,則以「投資詐欺」占比最高。

四、115年第2季詐欺案件發生數較上年同季減少24.7%,財損金額亦減少35.8%

115年第2季詐欺案件發生數較上年同季減少1萬3,469件(-24.7%);財損金額呈逐季下降趨勢,115年第2季財損193.8億元,較上年同季(301.9億元)減少108.1億元(-35.8%)。

為防制投資詐欺,行政院推動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並於112年6月30日正式施行,賦予網路平臺業者投放假投資廣告之賠償連帶責任。為防止民眾遭詐,本部警政署整合詐騙話術態樣提供金融機構行員即時因應,強化反詐騙臨櫃關懷提問工作,並通報轄區員警到場協助,114年成功攔阻詐欺案件1萬4,261件、金額 112.7億元,攔阻件數及金額均為近5年最高。

打擊詐欺犯罪向為政府治安重點工作,本部警政署除賡續辦理各項偵防作為外,也呼籲民眾倘遇疑似詐騙情事,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至165相關網站 查證或瞭解各種詐騙資訊,避免成為詐欺犯罪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