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差勤生物辨識機均依政府採購法等規定辦理採購 嚴守資安規範 確保資通環境安全

  • 發布日期:115-07-15 14:19
  • 單位:警政署

針對立法委員反映警政署差勤生物辨識機得標廠商,疑有採購第三地區陸資公司產品一事,警政署高度重視資通訊安全,相關資訊設備之採購與驗收過程,均依政府採購法及採購契約等相關規定辦理,除要求產品不得為中國大陸製產品外,並應檢附原廠產地證明文件。另警政署差勤生物辨識機及差勤系統均設置於內部隔離網路,無法與其他電腦相互連通,亦無法連接網際網路。

為確保資通訊安全,警政署將要求得標廠商說明立法委員所提產品來源,後續將視實際審認結果,依法辦理,在尚未確認結果前,警政署已全面停用該差勤生物辨識機,以確保資安防線之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