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澄清說明資料

  • 發布日期:115-04-22 12:35
  • 單位:警政署
有關新聞媒體報載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分局長周俊銘調陞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三線二星警政監職務一節,並非事實。
周員係經內政部於115年4月21日核定,調派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擔任第四序列警政監,職務配階為三線一星,屬平調,且為非主管職務。前揭報導內容有誤,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