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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社團挪用善款為自治事項 內政部澄清:報導誤解

  • 發布日期:109-12-04 16:40
  • 單位:新聞傳播科

今(4)日有讀者投書媒體指台灣急難救助協會理事長陳在斌在臉書為一新竹縣少年家庭募款,但遭檢方以公益侵占罪嫌起訴,並指內政部對於該案的態度為「團體經與當事人協議後挪用善款,是屬於團體的自治事項」。對此,內政部特予澄清,不可能會有這樣的看法,讀者應是受到先前媒體誤解報導的影響。

內政部表示,對於陳理事長涉嫌不法之新聞,內政部於回應時所持立場為,團體對於理事長涉及不法之行為是否予以除名或其他處分,是屬團體內部自治事項。但有媒體在上(11)月24日採用內政部說法報導後之內容,卻與內政部的說明不同,誤載內政部認為團體可經協議挪用善款。

內政部強調,對於勸募活動之進行與運用,主要是由衛生福利部主管之「公益勸募條例」規範,內政部不可能說團體可經協議挪用善款,部分媒體報導有所誤解,內政部特別再次澄清,希望不要再造成民眾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