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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3日起 出生登記可向戶籍地縣市任一戶所辦理

  • 發布日期:106-06-27 14:20
  • 單位:戶政司

為提供民眾優質便利的服務,自今(106)年7月3日起,內政部開放新生兒父母,可向該新生兒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使出生登記不再僅以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單一受理機關,讓民眾申辦更便利!

內政部表示,為便利新生兒父母及早辦理出生登記,保障新生兒權利,自今年7月3日起,開放出生登記得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另考量現行辦理出生登記時併發的相關生育獎勵金,各直轄市、縣(市)金額都不一樣,如開放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都可申請出生登記,將造成生育獎勵金仍須回戶籍地領取,或縣(市)間代發的複雜性等,因此現階段先開放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內政部也提醒,為落實戶籍管理,新生兒出生登記必須以居住事實為設籍依據。

內政部指出,為落實政府「單一窗口全程服務」,內政部自93年1月7日起,已陸續開放結婚登記及離婚登記等31項戶籍登記,可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開放比例約達戶政登記項目80%,未來也將持續努力擴大異地辦理戶政服務範圍,以提升便民服務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