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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2年3月20日起,殯葬場所實施之「殯葬場所防疫管制措施」,回歸適用指揮中心所宣布之通案性防疫規定,自同日起停止適用。

  • 發布單位:民政司
  • 上版日期:112-03-13 11:01

一、本部先前針對殯葬場所實施之「殯葬場所防疫管制措施」,回歸適用指揮中心所宣布之通案性防疫規定,並自112年3月20日起停止適用。

二、倘有COVID-19防疫相關疑問,可撥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免付費諮詢專線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