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原住民族計26族[1],114年底原住民人口數62.9萬人,較113年底增加2.9%,歷年皆呈增加趨勢。各族人口以阿美族23.5萬人占37.3%最多,排灣族11.4萬人占18.1%次之,泰雅族10.3萬人占16.3%居第3,三者合占原住民總人數7成2,各族人數均呈增加。
◎各縣市原住民人口數以花蓮縣9.5萬人(占15.1%)最多,桃園市9.0萬人(占14.3%)次之;2縣市原住民人口均以阿美族居多。
原住民族是臺灣歷史與文化的重要根源,目前原住民族有26族,各族群擁有自己的風俗習慣及部落結構,以下就114年底原住民人口結構特性簡述:
一、人口數:114年底我國戶籍登記為原住民身分之人口數計62萬9,456人(平地原住民29萬3,986人占46.7%,山地原住民33萬5,470人占53.3%),較113年底增加2.9%,歷年皆呈增加趨勢,人口數占全國人口比率為2.7%,近10年占比逐年上升。
二、性別:截至114年底,女性32萬5,070人(占51.6%),多於男性之30萬4,386人(占48.4%),114年底性比例為93.6。
三、年齡別
(一)年齡:原住民年齡中位數為34.9歲,即有一半人口年齡在34.9歲以下,較全體國民之年齡中位數45.7歲,相對年輕。
(二)扶養比:原住民扶養比為44.2,較全體國民之46.1為低,因人口年齡結構較年輕,原住民扶幼比29.0高於全體國民之16.8,而扶老比15.2則低於全體國民之29.3。
四、人口分布:以花蓮縣原住民人口9萬4,924人占全國原住民人口數之15.1%最多,桃園市9萬247人占14.3%次之,臺東縣7萬9,340人占12.6%居第3,3縣市合占原住民人口數之4成2,而連江縣、澎湖縣、金門縣、嘉義市、雲林縣及新竹市占比均不及1%;各縣市人口原住民所占比率,以臺東縣38.1%最高,花蓮縣30.3%次之,屏東縣8.1%居第3。
五、原住民族別
(一)人口數:截至114年底,以阿美族23萬4,661人占37.3%最多,排灣族11萬4,081人占18.1%次之,泰雅族10萬2,638人占16.3%居第3,3民族合占原住民人口數7成2;且16族各民族別人口數均較113年底增加,以阿美族增加6,609人最多,排灣族增加3,556人次之,泰雅族增加2,846人居第3。
(二)性比例:除卡那卡那富族之性比例101.7男性人口多於女性人口、拉阿魯哇族之性比例為100,其餘各民族別均以女性人口較多,性比例均低於100。
(三)原住民身分及設籍縣市:原住民16族中,有8族包括卡那卡那富族、雅美(達悟)族、鄒族、賽德克族、太魯閣族、布農族、拉阿魯哇族及泰雅族均超過9成8為山地原住民,另魯凱族及排灣族山地原住民分別約占8成及7成8,其餘族別則以平地原住民較多。茲就人口數前3名民族別及其設籍縣市說明如下:
1、阿美族:設籍花蓮縣5萬3,499人最多,桃園市4萬2,526人次之,新北市3萬7,045人居第3。
2、排灣族:設籍屏東縣5萬744人最多,臺東縣1萬7,291人次之,高雄市1萬1,205人居第3。
3、泰雅族:設籍桃園市2萬4,437人最多,新竹縣1萬6,951人次之,宜蘭縣1萬4,444人居第3。
[1] 我國原住民族26族為法定16族與平埔族10族,114年10月23日公布施行《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平埔原住民身分的登記,要先由平埔原住民族群各族向原住民族委員會申請民族認定,目前除洪雅族外,其餘9族已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