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4年第20次部務會報
中華民國114年6月5日
報告事項
警政署、國土管理署、消防署:本部相關避難設施整備概況。
一、各直轄市、縣(市)避難收容處所及防空疏散避難設施設置情形及檢討。
決定:
(一)洽悉。
(二)請警政署及國土管理署積極推動防空避難設施整備,並請警政署就「警政服務APP-防空避難專區」進行優化,以強化協助民眾緊急避難之功能。
二、直轄市、縣(市)具備避難收容功能之防災公園盤點情形。
決定:
(一)洽悉。
(二)請國土管理署盤點各直轄市、縣(市)防災公園,包含相關維生基礎設施及應變系統,以確保災害發生時之避難收容量能。
(三)請國家公園署盤點轄內避難處所供入園民眾查詢,俾民眾遭遇災害等緊急狀況時可就近避難,加強安全保障及提升救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