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18週內政統計通報(113年受(處)理跟蹤騷擾防制法案件女性被害人計2,427人,較上年減少94人)

  • 發布日期:114-05-03 10:00
  • 單位:統計處
  • 113年警察機關受()理跟蹤騷擾防制法(以下簡稱跟騷法)案件2,806件,其中一般跟騷案件1,799(64.1%),家暴跟騷案件1,007(35.9%)
  • ()理案件中女性被害人計2,427(86.5%),較上年減少94(-3.7%),其中一般跟騷案件1,568人、家暴跟騷案件859人。
  • 受(處)理案件中男性加害人計2,283人(占81.3%),較上年減少106人(-4.4%),其中一般跟騷案件1,424人、家暴跟騷案件859人。 

政府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維護個人人格尊嚴,特制定跟騷法,於111年6月1日開始施行,法案採世界各先進國家立法模式,將反覆實施該類行為視為犯罪,並透過書面告誡及保護令核發、預防性羈押等制度,嚇阻跟騷行為。茲就113年警察機關受(處)理跟騷法案件簡析如下:

一、警察機關受(處)理跟騷法案件概況:

(一)受()理跟騷法案件2,806,較上年減少57(-2.0%)

113 (以下稱本年)警察機關受()理跟騷法案件計2,806件,較112 (以下稱上年)減少57(-2.0%),其中一般跟騷1,799(64.1%),家暴跟騷1,007(35.9%)

(二)核發書面告誡比率66.5%

本年警察機關計核發書面告誡1,867(占總案件66.5%),其中一般跟騷案件核發1,200(占一般跟騷總案件66.7%)、家暴跟騷案件核發 667(占家暴跟騷總案件66.2%)。未核發書面告誡計有939件,原因包含不符合跟蹤騷擾罪要件、尚未查明加害人、案件尚在審核中、已核發過書面告誡不再核發及尊重被害人意願等。

(三)核發跟騷保護令比率67.3%

加害人經書面告誡後2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者,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檢察官或警察機關亦可依職權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依據司法院統計,本年審理終結跟騷保護令計156件,其中核發105件,占67.3%;另本年警察機關處理加害人違反法院核發之跟騷保護令件數計143件,較上年增加11(+8.3%)

(四)建請羈押獲准率37.0%

警察機關對於惡質跟蹤騷擾極為重視,經評估加害人所生危害,如屬再犯風險極高或對被害人危害性高(如持凶器跟蹤騷擾等)的案件,即時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結果有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或施以羈押替代處分,要求不得再為跟蹤騷擾,並定期到警察機關報到等,充分發揮跟騷法保護被害人功能。本年建請羈押計有27件,羈押獲准10件,羈押率37.0%

二、跟騷案件被害人概況:

(一)跟騷法案件女性被害人2,427人,較上年減少94(-3.7%):   

本年警察機關受()理跟騷法案件被害人計2,806人,其中女性2,427(86.5%)、男性379(13.5%);依年齡別分,以「21-30歲」909(32.4%)最多,「31-40歲」776(27.7%)次之,「41-50歲」576(20.5%)再次之;與上年相較,女性被害人減少94(-3.7%),男性被害人則增加37(+10.8%)

(二)一般跟騷案件女性被害人占87.2%家暴跟騷案件占85.3%

本年一般跟騷案件被害人1,799人,以女性1,568(87.2%)較多,與上年相較,女性被害人增加23(+1.5%),男性被害人則減少5(-2.1%)家暴跟騷案件被害1,007人,亦以女性859人(占85.3%)較多,與上年相較,女性被害人減少117(-12.0%),男性被害人則增加42(+39.6%)

三、跟騷案件加害人概況:

(一)跟騷法案件男性加害人2,283人,較上年減少106(-4.4%):  

本年警察機關受()理跟騷法案件加害人計2,809人,其中以男性2,283(81.3%)較多;依年齡別分,以「31-40歲」712(25.3%)最多,「21-30歲」576(20.5%)次之,「41-50歲」558(19.9%)再次之;與上年相較,男性加害人減少106(-4.4%),女性加害人則增加51(+14.5%)

(二)一般跟騷案件男性加害人占79.2%家暴跟騷案件則占85.0%

本年一般跟騷案件加害人1,799人,以男性1,424(79.2%)較多,與上年相較,男性加害人無增減,女性加害人則增加20(+8.5%);家暴跟騷案件加害人1,010人,亦以男性859(85.0%)較多,與上年相較,男性加害人減少106(-11.0%),女性加害人則增加31(+26.5%)

為落實保護婦幼人身安全的最高目標,本部警政署在婦幼案件管理系統增設「跟蹤騷擾電子資料庫」,案件歷程全程控管;因應第一線人員遇有跟騷法疑義或高危機個案之應變處置,特於中央及地方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並針對第一線實際執行狀況及法院相關判決或裁定,持續蒐集分析,以強化基層員警跟蹤騷擾防制的教育訓練;另定期召開防制跟蹤騷擾推動諮詢小組會議,持續與民間婦女團體及專家學者,檢視司法院、法務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勞動部及本部等網絡機關跟蹤騷擾防制成效,滾動式調整現行制度。未來警察機關將持續精進案件處理品質,並與相關部門和民間團體緊密合作,以有效預防和打擊跟蹤騷擾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