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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防制零容忍見成效 警署強力執法溯源促業者善盡社會責任

  • 發布日期:111-12-06 14:14
  • 單位:警政署

政署為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於年初已配合交通部修法,加重酒駕相關罰則嚴懲,每月規劃2次以上「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並由各警察機關視轄區飲酒之熱區、熱時,精準執法,依據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最新統計資料,111年1月至9月酒駕案件死傷件數為7,470件,造成203人死亡、7,267人受傷,與110年1月至9月相比,減少493件(-6.2%)、減少26人死亡(-11.4%)、減少467人受傷(-6 %),顯見酒駕防制已有成果。

為展現政府降低交通事故死傷的決心,行政院長蘇貞昌於本(111)年主持治安會報時即多次指示,政府相關部會應建立有效改善機制,持續精進酒駕執法作為,務求降低酒駕所可能造成之死傷,落實管考及隨時滾動檢討,以有效維護國人行車安全,遏止酒駕事故再發生。

另外,針對酒駕肇事案件,警政署也要求各警察機關應溯源到肇事者喝酒的營業場所,查訪業者若未勸導民眾酒後不開車,或未協助提供代客叫車、代客駕駛等服務,第1次以書面勸導,若發生第2次,再予以書面警告,如果發生第3次以上,將結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建管、工務、消防、衛生及稅務等部門加強稽查,賦予業者社會責任,共同防制酒後駕車,以展現政府防制酒駕之決心。

警政署特別呼籲駕駛人飲酒後不要存有僥倖心理上路,並請營業場所業者應善盡社會責任,確實規勸顧客勿酒後駕車,並協助提供代客叫車、代客駕駛等服務,各警察機關將持續強力執法,嚴防酒駕違規及肇事,以確保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