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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百萬通亂撥119 消防署籲珍惜資源 最高罰1.5萬

  • 發布日期:110-04-24 09:00
  • 單位:消防署

根據內政部統計,去(109)年各消防機關119受理民眾報案電話近240萬通,但其中107萬通都是與救災救護無關的電話,約占45%。內政部特別呼籲,請民眾珍惜資源,亂打119依法可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109年119報案電話統計表_cr

內政部表示,去年119接到107萬通與救災救護無關的電話,平均每天大約3千通,類型包括無聲或已掛斷、撥號錯誤、查詢服務、惡意騷擾、酒醉或精神異常、兒童嬉鬧及謊報等,約占所有進線電話的45%。

119 勤務中心受話示意_2

例如,去年12月,119專線曾接獲民眾於3天之內撥打333通,且通話內容皆非報案需求,經119人員於通話期間多次口頭警告仍未改善,最後,由消防局依法開罰三千元,以資警惕。

內政部指出,濫用119報案電話,將排擠到有真正需要救援的人,依據「消防法」規定,謊報各類災害或無故撥打119,可處以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希望民眾共同珍惜救災救護資源,留給需要即時幫助的人。

內政部也提醒,民眾撥119報案時,請謹記「人、事、時、地、物」等要點,告訴119人員,「發生何事?需要消防車(救災)或救護車(救護)」、「案發地址(附近明顯標的物)」、「有無人受困等現場狀況」、「發生時間」等,並提供「報案者自身身分、姓名、連絡電話」,以利搶救作業。

119報案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