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

徵詢意見期間-起
114-09-26
徵詢意見期間-迄
114-10-10
法案名稱
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
英文名稱
Regulations for Petitions against Discrimination against People Residing in the Taiwan Area
備註
法案條文中、英文內容詳如下方檔案,請自行下載參閱。
對於英譯內容如有修正建議,請將意見以下方電子郵件信箱傳送本案承辦窗口,郵件主旨表明:「提供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英譯意見」。
本案承辦人:洪世明
電話:02-23889393分機2581
電子信箱:kingst133@immigratio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