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共造產績效考核要點第2點規定,由本部考核縣(市)政府推行公共造產年度工作成果及鄉(鎮、市)公共造產工作競賽,112年度成績如下:
縣(市)年度工作成果:
第1名(甲等):嘉義縣
第2名(甲等):宜蘭縣
第3名(甲等):南投縣
第4名(甲等):屏東縣
第5名(甲等):苗栗縣
鄉(鎮、市)工作競賽:
觀光育樂類:
第1名,從缺
第2名,屏東縣恆春鎮公所(事業名稱:鵝鑾鼻公園停車場及店鋪)
服務設施(含其他)類:
第1名,宜蘭縣羅東鎮公所(事業名稱:民生停車場)
第2名,臺東縣海端鄉公所(事業名稱:加油站)
第3名,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事業名稱:中央臨時收費停車場)
殯葬設施類:
第1名,苗栗縣卓蘭鎮公所(事業名稱:公墓納骨塔)
第2名,嘉義縣中埔鄉公所(事業名稱:中埔鄉慈恩堂先賢紀念園區)
第3名,南投縣名間鄉公所(事業名稱:名間鄉第一示範公墓納骨堂)
綜合發展類:從缺
營運進歩類: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