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依據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為提升工程施工查核作業之效率,該會已於服務網之工程管理雲新增「查核委員線上輸入查核紀錄」功能,操作流程如下:
(一)由查核小組輸入查核委員名單:查核小組至服務網「品質查核結果輸入」功能輸入當次查核作業所派(聘)兼之查核委員名單。(內派委員之服務網個人帳號相關功能權限可由查核小組設定,如操作手冊第24至25頁)
(二)由查核委員填寫查核委員紀錄:查核委員以個人帳號登入服務網,至「查核委員線上輸入查核紀錄」功能填寫查核委員紀錄表(包含評分、優點、缺失、相片等功能)。
(三)由查核小組登錄查核結果:查核委員填寫查核委員紀錄表後,查核小組至服務網「品質查核結果輸入」功能登錄查核紀錄。
三、該會已依「查核委員專家名單資料庫」之個人資料及信箱建置各查核委員之服務網個人帳號,並將初始帳號密碼寄予各查核委員,如有新申請帳號及相關事宜,各機關查核小組可至服務網「本機關查核委員推薦」功能申請修改查核委員基本資料,確認信箱填妥並經該會審核通過後,電洽服務網客服(02-89697066、02-87897016)協助發送帳號密碼予查核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