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為加強施工中下水道(地下箱涵及管線)工程之施工品質,避免因工程品質不佳於後續營運使用階段破損而導致道路塌陷,請就下水道工程之設計及施工階段應注意事項加強查核

  • 發布單位:秘書處
  • 資料來源:總務司
  • 聯絡人:周吟穗

一、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0月29日工程管字第1100301139號函辦理。

二、近期各地迭有發生多起道路塌陷情形(俗稱天坑),究其發生原因多為下水道箱涵或管線破損漏水致地下路基流失,最終因路面無法承受荷重造成道路塌陷,影響民眾行車安全,針對道路坑洞及塌陷之成因及預防改善措施,工程會前於108年10月16日工程管字第1080300978號函知各機關落實設計施工品質管理及後續維護管理工作在案。

三、本次針對排水箱涵及管線之設計及施工階段應注意事項,工程會已納入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品質缺失項目,包括排水設施有無設計及施工不當(例如於箱涵角隅處設置剪力榫)、鋼筋保護層是否足夠、混凝土有無檢測氯離子、止水帶有無設置、回填料有無不符規定、施工有無與設計不符(例如應設置剪力榫而未設置)及有無TV檢測等項目。

四、請各機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自即日起於辦理下水道地下箱涵及管線工程查核時就上開應注意事項加強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