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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品質缺失扣點紀錄表」

  • 發布單位:秘書處
  • 資料來源:總務司
  • 聯絡人:周吟穗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2月9日工程管字第1100300106號函告本次修正主要增加下列項目:
(一)4.01.01,「未編列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經費」。
(二)4.02.16,「未依規定訂定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監督查核事項,或未辦理監督查核事項,未落實執行。」
(三)4.01.26,「因可歸責於機關之事由,致使估驗計價總金額占契約金額(含契約變更後)之百分比較實際執行進度有明顯偏低之情形。」
(四)4.01.27,「廠商及分包商所僱勞工總人數達300人以上或工程採購金額達10億元以上者,未於招標文件及契約明定,得標廠商應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實施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並提報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五)4.01.28,「未按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規定,依工程規模及性質,於招標文件及契約明定廠商應辦理計畫、設施、管理及自動檢查等事項。」
(六)4.01.29,「自110年8月1日起,契約未依「應施檢驗外裝壁磚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訂定外裝壁磚材料須符合檢驗規定(貼上商品檢驗標識)。」
(七)4.02.15 ,「未依規定訂定安全衛生監督查核事項,如:監督查核組織、監督查核計畫、查驗點、高風險作業查驗點,或□未辦理監督查核事項,□未落實執行。」
(八)4.02.16,「未依規定訂定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監督查核事項,或□未辦理監督查核事項,□未落實執行。」
(九)5.10.21,「外裝壁磚工程」項下5.10.21.01,「未依契約約定辦理外裝壁磚商品相關檢驗,或未貼上商品檢驗標識。」
(十)其餘內容可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pcc.gov.tw/,首頁>工程管理 > 品質查核 >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委員線上交流園區 > 110.02.03修正「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品質缺失扣點紀錄表」)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