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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施工查核作業檢核表」

  • 發布單位:秘書處
  • 資料來源:總務司
  • 聯絡人:周吟穗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1月12日工程管字第1100301199號函辦理。

二、修正之「施工查核作業檢核表」自110年11月16日起使用,本次修正係工程會鑒於臺鐵太魯閣號事故工程,有未依規定設置安全措施及未落實工地管理等情事,爰修正旨揭檢核表,請施工查核小組將工地相關人員設置是否符合法令或契約規定,列入工程施工查核作業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