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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司法園區整體開發興辦事業計畫

  • 發布單位:地政司
  • 資料來源:地政司

本計畫係因應原位於土城區金城路二段地區之臺北看守所、臺北女子看守所、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與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之搬遷需求,在土城彈藥庫軍事設備配合移除並解除禁、限建管制後,有較大面積之公有土地資源,爰依法務部與司法院等機關需求劃設搬遷用地。另為解決目前國道3號中和及土城交流道尖峰時段經常壅塞,北土城地區民眾上下高速公路須繞行經由中和或土城交流道進出國道,爰為有效紓解國道3號中和及土城交流道交通壅塞並提供北土城地區民眾進出國道之服務,行政院蘇院長於109年6月22日至土城視察時,宣布核定「北土城交流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期能減少中和、土城交流道和附近區域的交通負荷,有助於交通緩解,促進地方發展。經考量北土城交流道用地取得方式之一致性及該用地地主權益,興建交流道所需用地亦全數納入本計畫範圍內一併取得。計畫目標及預期效果如下:

一、配合行政院政策指示,協助司法院與法務部儘速取得臺北看守所、臺北女子看守所、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與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遷建所需用地,確保相關單位得續司法權運作與提供雙北地區民眾行使相關法律需求之權利,並提升機關行政服務效能及品質。

二、配合行政院政策指示,取得北土城交流道工程所需用地,提供北土城地區民眾進出國道之服務,紓解國道3號中和及土城交流道交通壅塞問題,以減少中和、土城交流道和附近區域的交通負荷,促進土城地區地方發展。

三、將解禁後土城彈藥庫原址用地納入都市計畫管制,以土城區之整體發展角度,依據自然資源條件規劃機能分佈、空間發展構想、交通運輸系統、公共設施系統與合理之土地使用分區等,達到縫合土城都市與非都市邊界地區之介面,整體規劃引導土地使用,融合自然資源保護、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提升彈藥庫遷移後土地利用效益,促進地方發展。

四、釋出遷建後之看守所等機關用地,配合土城地區都市發展需要,重新賦予新的都市空間機能定位,提升地方公共服務品質,促進土城市區更新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