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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市、臺南縣市及高雄縣市於99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後,其應負擔之農保保費補助款應自何時起改以直轄市負擔比例計收乙案。

  • 發布單位:民政司
  • 資料來源:民政司
  • 聯絡人:地方行政科
  • 聯絡資訊:02-23565408

行政院主計處99/8/5處忠一字第0990004853號書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