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人員區分:
官職等:
職稱:技士
職系: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機務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或
本總隊臺中駐地(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一段68號)
有效期間:114/1/8~114/1/23
資格條件:
1.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機械工程職系或電機工程職系電子工程類科任用資格。
2.無限制轉調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政府採購法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者尤佳。
4.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如word、excel、 powerpoint等)。
5.具耐心、細心、認真負責、積極主動與良好之溝通能力,及英文語言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航空器電子、導航等系統航材與裝備之採購、修理及維護委商之規劃、契約管理及履約督導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檢附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
2.資料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資格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得視結果另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得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聯絡人:人事室沈小姐,電話:(02)89111100分機745;
機務組邱先生,電話:(02)89111100分機310。
機關地址: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1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