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缺單位 地政司
職系 地政
職稱 科員
官等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額 1名
上網期間 自111年6月22日至111年7月5日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薦任第6職等合格實授人員。
2.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
3.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熟稔土地登記法令、地籍管理及地政資訊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工作項目
1.土地登記政策或計畫之規劃、督導及考核事項。
2.土地登記相關法令之研擬、修正及解釋事項。
3.土地登記技術研究發展、便民服務之規劃及推廣事項。
4.綜合業務之協調、彙整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地政司(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7樓)
聯絡方式
1.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報名資料將先行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3.請至內政部網站/本部徵才/內政部地政司科員職缺外補公告,下載公開甄選基本資料表(空表),填妥後請E-mail至moi2007@moi.gov.tw聯絡電話:02-23565372,傳真:02-23976863(內政部人事處任免考用科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