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辦理方式:□ 內陞 ■外補
出缺機關(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稱
幫工程司
官等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額
1名
上網期間
115年6月1日至115年6月10日
資格條件
(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 說明)
1.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考試相關類科及格,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3.工作態度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工作熱忱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暨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主要工作項目等說明)
1.辦理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工程專案管理業務。
2.辦理農地重劃工程及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工作地點位置、地址等資料說明)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聯絡方式
(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 話等資料說明)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一) 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其他補充說明」及「我的履歷:簡要自述」敘明與應徵職缺相關經歷,內容無誤。
(二) 完成應徵資料登錄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 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列候補2人,候補期間為5個月。
三、其他:
(一)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二) 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投件。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