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1年度收辦訴願(含再審)案件計1,134件,加上110年度未結案281件,111年度應辦案件共計1,415件。較上年度(收辦案件1,515件,應辦案件1,746件)減少331件。 二、111年度辦結訴願(含再審)案件計1,235件,未結案180件,較上年度辦結案件1,465件增加230件,辦結率87.28%。 三、辦結案件中,作成決定案件數1,124件,其中撤銷件數77件,駁回件數662件、不受理件數38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