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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111年5月4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37491號令

  • 發布日期:111-05-06 07:58
  • 單位:資訊中心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及第十條條文,業奉總統111年5月4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37491號令修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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