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已發布111年6月14日台內營字第1110810765號令,修正「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部分條文,其中1.7節增訂挫屈束制支撐(BRB)構件應依附錄 C 規定,進行構件性能試驗,既有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使用亦同,供業界依循以確保建築物BRB耐震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