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8 日
發文字號:台內民字第1120128043號
主旨:預告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中央選舉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6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33條。
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民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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