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因應高齡化社會對於建築物增設昇降機之需求,參考建築研究所「既有建築物增設電梯之避難層出入口寬度檢討研究」成果,檢討建築物避難層出入口寬度及適用建築物之範圍,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5條之條文,以放寬既有建築物之避難層出入口寬度。本次修正將有助於解決國內為數不少之5層樓以下老舊公寓增設電梯之困境,協助高齡者安全便利上下樓層,降低意外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