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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副工程司職缺外補

  • 發布日期:113-02-29 09:05
  • 單位:土地重劃工程處

出缺機關(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中區第二開發隊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稱

副工程司

官等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名額

1名

上網期間

113年2月27日至113年3月11日

資格條件

(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

1.大學土木相關科系以上畢業。

2.具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3.工作態度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工作熱忱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暨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主要工作項目等說明)

1.辦理農地重劃工程先期規劃、設計及施工監造業務。

2.辦理市地重劃工程專案管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位置、地址等資料說明)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中區第二開發隊(彰化縣溪州鄉水尾村中山路1段24號)

聯絡方式

(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3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如無法上傳,請將檔案email至per1@mail.lceb.gov.tw信箱)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非簡式,須親筆簽名後掃描上傳)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四)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五)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列候補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

三、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二)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