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中央各部會對於合作事業之認知與瞭解,本部委請「有限責任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於113年1月24日、25日辦理「合作經濟與社會發展-中央部會合作事業共識營」。本次共識營目的在於協助各部會瞭解:(一)合作社對於台灣社會及經濟發展之必要性;(二)快速認識合作社事業形態及經營方式;(三)與合作社相關組織就合作社運作及發展之困境進行對話;(四)以利公務機關能制定及調整現有作法,落實在憲法上應扶植合作社發展的條文。
期盼藉由本次共識營,建立政府與合作社之間的互信與協作模式,提高公務人員的合作社理念,並激發更深層次的參與動力,以實現政府與民間合作社之間的共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