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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共享 永續發展  內政部表揚115個績優合作社及人員

  • 發布日期:112-07-07 14:00
  • 單位: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

內政部長林右昌今(7)日出席「第101屆國際合作社節慶祝大會」,表揚115個績優合作社及人員,感謝每一位為合作事業無私奉獻的人,並期待合作社各位夥伴,繼續透過合作事業型態推動地方創生,從社區開始平衡城鄉差距,逐步實踐社會永續發展,為國人營造更美好的生活環境。

林右昌表示,每年7月的第1個週末,是國際合作聯盟的「國際合作社節」,也是聯合國共同慶祝的「國際合作事業日」,受到疫情的影響,我國合作社節慶祝大會睽違3年,今(112)年又再度舉辦,展現我國對於合作事業的認同及重視,此外,「合作及人民團體司」將正式成立,未來亦延續「地方創生及永續發展」的脈絡,持續透過合作教育、理念宣導及獎助優良合作社場,使合作事業能更上一層樓,並共同推動地方創生,以達到聯合國永續發展的目標。

內政部說明,合作社是建立在私有經濟個體的基礎之上,以解決生計問題及提升共同的社經地位為理念,共同組成。今年共有全國各級優等合作社87社、優等實務人員13人、全國級甲等合作社13社及甲等實務人員2人,合計115單位(人)獲表揚。

今年表揚的合作社,橫跨生產、運銷、利用、勞動、消費、運輸及長期照顧工作等,除了羊乳界領導品牌-保證責任臺灣省嘉南羊乳運銷合作社,以及推展「共同購買 改變世界」的有限責任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外,因應我國人口老化的趨勢,也有不少以提供長期照顧服務為主的勞動合作社獲得優等的佳績,這些都是由社員秉持著「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合作精神,共同出資、經營的成果。

內政部指出,合作社是屬於全球性的自願民間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於2016年11月30日,決議將「合作社分享共同利益的理念與實踐」(The idea and practice of organizing shared common interest in Cooperatives)登錄在無形文化遺產名單,因此,不管政府或民間,都應該珍惜且推廣宣揚合作理念,讓社會大眾更認識合作事業,實現安居樂業的共好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