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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出生嬰兒計20萬7,600人(按發生日期統計)中,生母為本國籍者19萬4,938人占93.9%;非本國籍者1萬2,662人占6.1%,人數較96年減少39.1%。
◎生母平均年齡主要分布在25-39歲之間,呈逐年上升趨勢,105年平均年齡為31.9歲,其中以東南亞籍者31.1歲最低,大陸港澳地區者31.7歲次低,本國籍者為31.9歲;與96年比較,以東南亞籍增加5.1歲最多,大陸港澳地區者增加3.2歲次之,本國籍增加2.1歲居第3,顯示無論生母之原屬國籍,其平均年齡皆呈後延。
◎生母為本國籍者及大陸港澳地區者,其年齡及教育程度均以30-34歲大專以上者最多,分別占30.1%及14.6%,東南亞籍者則以30-34歲高中職以下程度者占34.0%最多。
105年嬰兒出生數計20萬7,600人(按發生日期統計)中,就生母國籍、年齡與教育程度分析如下:
一、生母原屬國籍
(一)105年新生嬰兒中,生母為本國籍者19萬4,938人占93.90%,大陸港澳地區者6,880人占3.31%,東南亞籍者5,484人占2.64%,其他國籍者298人占0.14%。
(二)非本國籍生母所占比率呈遞減趨勢,105年計1萬2,662人(占6.10%),較104年1萬3,074人減少3.15%,更較96年2萬789人大幅減少39.09%。
二、生母平均年齡:本國籍者平均年齡31.88歲,大陸港澳地區者31.73歲,東南亞籍者31.05歲,而其他外國籍者32.58歲。
三、生母年齡與教育程度
(一)生母為本國籍者,以30-34歲者占39.93%最多,35-39歲者占23.51%次之,25-29歲者占23.18%居第3;依生母教育程度觀察,以30-34歲大專以上者占30.15%最多,35-39歲大專以上者占17.38%次之,25-29歲大專以上者占14.88%居第3。
(二)生母為大陸港澳地區者,以30-34歲者占38.37%最多,25-29歲者占32.65%次之,35-39歲者占19.14%居第3;依生母教育程度觀察,以30-34歲大專以上者占14.58%最多,25-29歲大專以上者占12.86%次之,30-34歲高中職者占12.15%居第3。
(三)生母為東南亞籍者,以30-34歲者占38.31%最多,25-29歲者占24.18%次之,35-39歲者占19.47%居第3;依生母教育程度觀察,以30-34歲高中職以下程度者占33.95%較多,其中國中程度者占12.51%最多,國小以下者占11.00%次之,高中職者占10.45%居第3。
四、女性第1胎生育年齡國際比較
(一) 觀察2014年OECD主要國家女性生育第1胎年齡,最年輕者為美國之26.3歲,其次為波蘭26.9歲及斯洛伐克27.0歲。我國女性生育第1胎平均年齡為30.5歲(2016年續升至30.7歲),與南韓31.0歲、日本、瑞士及西班牙之30.6歲同屬生育年齡較晚國家之一。
(二)觀察近10年(2005至2014年)各國女性生育第1胎平均年齡,除法國微減外,其餘皆呈上升趨勢,並以我國增加2.8歲最多,南韓及葡萄牙均增加1.9歲次之,奧地利增加1.6歲居第3,而以瑞典、荷蘭各增加0.5歲,芬蘭增加0.7歲,丹麥增加0.8歲均少於1歲,增幅較緩;顯示近10年我國女性生育第1胎年齡後延速度更甚於各主要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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