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網站導覽部長信箱  
:::   
 

本室介紹
本室沿革本室沿革
主任介紹主任介紹
組織架構組織架構
交通位置交通位置
組織職掌
行政單位行政單位
業務單位業務單位
為民服務
單一服務窗口單一服務窗口
Q&AQ&A
討論區討論區
公佈欄
最新消息最新消息
新聞稿新聞稿
活動訊息活動訊息
本部徵才本部徵才
法規檢索_開啟新視窗
下載專區_開啟新視窗
馬上關懷專區_開新視窗
 
人事處
::: 目前瀏覽路徑:首頁 > 行政單位 > 人事處 > 第四科
第四科第六科
第四科 業務職掌:

電話:049-2391300、301、309、319、328、332、337
一、 關於中部辦公室及所屬社政機關組織編制員額及評鑑案件之擬辦。
二、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職務之設置及歸系之擬辦事項。
三、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職務之異動及管理之擬辦事項。
四、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及所屬社政機關職員任免及遷調案件之擬辦事項。
五、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及所屬社政機關聘僱人員計畫案件之擬辦事項。
六、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及所屬社政機關任用計畫、考試分發案件之擬辦事項。
七、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職員交代、到職、俸級之擬辦事項。
八、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及所屬社政機關任用、任命動態,送審、復審及試用學習期滿成績審查等案件之擬辦事項。
九、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及所屬社政機關人才儲備及人力規劃案件之擬辦事項。
十、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及所屬社政機關職員兼職、借調案件之擬辦事項。
十一、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人員職名章及社政機關印信申請製 (換) 及繳銷案件之擬辦事項。
十二、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及所屬社政機關分層負責案件之擬辦事項。
十三、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職員考績、考核獎懲案件之擬辦事項。
十四、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職員勤惰品德之考查、加班及差假案件之審核事項。
十五、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及所屬社政機關、學校職員訓練、進修、考察及出國案件之審核事項。
十六、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各種慶典、其他團體活動及員工文康活動之規劃事項。
十七、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及所屬社政機關、學校人事人員之訓練、考績、考核、獎懲事項。
十八、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及所屬社政機關、學校參與及建議制度之推動事項。
十九、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職員退休、撫卹、資遣之擬辦或審核事項。
二十、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薪給待遇依規定標準之核支及各種補助費之審查事項。
二十一、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公務人員保險、退休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福利互助結算之擬辦事項。
二十二、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人事資料之蒐集、登記、保管及表冊之編造、查催、審核事項。
二十三、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職員錄之編印、交換、保管及職員之資歷、各種身分證明事項。
二十四、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職員之離職及交代之核辦事項。
二十五、 關於本處印信之典守、文書之收發、繕校及檔案之管理事項。
二十六、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員工慶生之籌辦事項。
二十七、 關於中部辦公室(民、戶、社政業務)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及退休人員各項給與之審核事項。
二十八、 關於本部及所屬各機關推動志願服務成果填報作業事項。
   
通過無障礙A+等級
我的E政府_開啟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