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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科 業務職掌:
電話:049-2391555、2391557
文書係指處理公務或與公務有關,不論其形式或性質如何之一切資料。凡機關與機關或機關與人民往來之公文書,機關內部通行之文書,以及公文以外之文書而與公務有關者,均包括在內。
| 一、 |
本辦公區公文收、分發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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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處理指文書自收文或交辦起至發文、歸檔止之全部流程,僅本文書辦理事項如下:
(一)收文處理:簽收、拆驗、分文、編號、登錄、傳遞。
(二)發文處理:繕印、校對、蓋印及簽署、編號、登錄、封發、送達。
(三)歸檔處理:依據檔案法及相關檔案管理規定辦理。 |
| 二、 |
發文案件之監印及電子收、發文作業事項。 |
| 三、 |
總務司單位登記桌業務及本部公文管理系統維護。 |
| 四、 |
文書處理方法改進,促使文書處理作業一致化、制度化。 |
| 五、 |
其他有關文書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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