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檢舉貪污瀆職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最高可得新台幣臺仟萬元獎金。
請利用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內政服務熱線提供本部政風興革建議或檢舉有關本部員工貪瀆不法情事,謝謝您寶貴的意見。
政風檢舉信箱:台北郵政8 - 82號信箱
內政服務熱線:1996
檢舉有關本部員工貪瀆不法情事,請詳細列舉人、事、 時、地、物等具體內容;
非關本部員工貪瀆不法情事者 ,請逕向各該業務主管機關政風單位反映。
註: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七十三條:人民陳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處理:
一、 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
二、 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
三、 非主管陳情內容之機關,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向各機關陳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