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新住民發展基金有預算法為據 編列預算運作無虞勿再訛傳

  • 發布日期:107-11-06 13:39
  • 單位:移民署

107年11月6日立法委員林麗蟬召開記者會,質疑新住民發展基金沒有法源依據將影響日後預算撥補及有損新住民權益。內政部(移民署)對此再度澄清說明,新住民發展基金係依預算法等規定辦理,自94年起均逐年編列歲出預算,至今沒有間斷,其中104年度沒有國庫撥補,也並未影響各項業務推動,內政部徐部長國勇亦表達政府對新住民權益保障立場,未來仍依規定編列所需預算,並爭取支持回復每年10億元規模。此外,108年度新住民子女海外培力計畫減少寒假團組,係因往年報名組數少,返鄉7天短,又多集中春節家人相聚主題,培力效益無法展現,而經基金管理會專案報告後獲同意,改以暑假團為主,且增加同儕組,期能激盪更多培力體驗。

內政部(移民署)進一步說明,新住民發展基金之性質,係屬預算法第4條所定之特別收入基金,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且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第1條規定,特種基金之設立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該準則之規定。又該準則第5條及第6條規定,特種基金之設立,須層請行政院核准,並編列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始得設立。本基金係由行政院於93年院會決議設置,自94年開始執行,以內政部為主管機關,預算之編製、審議及執行,均依預算法之規定辦理,法定程序完備。

有關新住民子女海外培力計畫在108年度不辦理寒假梯次,是以近年辦理成果研析,寒假組因返鄉僅7天,報名組數少,成果報告內容多以春節團聚為主;而暑假組有14天,報名組數多,成果報告多元。為考量衡平及實務需要,經向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同意改以聚焦暑假團組,並增加同儕組,期能展現多元培力能量,讓獲選者也有較充裕及完整的體驗學習時間。此項調整,申請基金補助金額僅相差10萬元,主要是撙節一場成果發表會所需費用,並非受到108年國庫未撥補預算而影響。

至於委員提及新經濟移民法草案未照顧新住民1節,綜觀新經濟移民法草案是延攬外國專業人才、中階技術人力、海外國人及投資移民為主要適用對象,以充沛國家發展所需人力資源,強化產業升級,提升國家競爭力,和加強婚姻新住民的照顧事項有別。

內政部(移民署)表示,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編列已經具備法定程序。此外,該基金屬特種基金,不會受到公務預算要求逐年縮編影響,反而具有持續性。內政部(移民署)再度強調,新住民發展基金仍將持續編列,維護照顧新住民權益並不受108年度國庫未撥補而影響,且明年已編列3.2億元歲出額度,立法院於本會期審查預算時,將努力向立法委員溝通支持。有關外界誤解之處,內政部(移民署)期勿再訛傳造成困擾,俾利政府與民間團體繼續合作推動各項照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