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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署澄清:劃設國土保育地區並不影響地主使用權利

  • 發布日期:113-04-24 13:58
  • 單位:國土管理署

有關近日網路流傳被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將降低土地價值並大幅限制土地使用之不實謠言,國土管理署嚴正澄清絕非事實,強調依國土計畫法相關規定,劃入國土保育地區之土地,仍將充分保障民眾既有合法及未來土地使用權利,不會因國土功能分區分類的劃設而受影響,並有5年定期及依特定狀況可隨時檢討變更之機制,請民眾放心,千萬勿信坊間以訛傳訛的謠言。

有環敏條件才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劃設10年不得變更是假訊息

國土管理署表示,國土保育地區並非依現行區域計畫法的使用分區直接轉換,也並無因國土計畫劃設國土保育地區而增加額外限制之情形,主要在維護及保護重要自然資源範圍的目的下,依照各級國土計畫指導原則及參考現行相關目的事業法令所公告應加強國土保育、保安之區域進行劃設。此外,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後,未來將由地方政府每5年進行通盤檢討,另得配合目的事業法令公告之保育或保護區域範圍調整及隨時檢討變更,並非劃定後要等10年才可變更。

將透過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保障土地使用權利

國土管理署強調,在國土計畫法的規範下,不影響其現有合法使用,也就是依規定若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或第2類之土地,如果原已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可建築用地,未來仍可新增住宅、零售等生活使用;已編定為農業用地者,當然可以繼續從事農作、農田水利、農作生產、農作管理、養畜、養禽、休閒農業體驗等農產業相關使用,原有合法權利不受影響。